晨楓:巴基斯坦需要加速購買殲-35嗎?
南亞「小國」巴基斯坦近期站到了國際舞台的聚光燈下。涉及的是美以戰爭的調停方,穿梭其間,另外與沙烏地阿拉伯簽署《戰略共同防禦條約》,並已向沙烏地阿拉伯部署軍事人員與裝備,其中“梟龍”和“紅旗-9”頗為引人耳目。
從時間上看,巴基斯坦急速軍的進攻與美伊停火事實上重合,而巴基斯坦與中國的關係密切、牽涉的中系裝備和中國在伊朗戰爭止戰促談中若隱若現的“紅手”,很容易讓人產生聯想。
海灣國家仰賴美國安全保護的政策面臨困境,「中立」形象難以為繼,巴基斯坦在海灣的軍事存在是否會成為海灣「武裝中立」過去的定海神針?中國會突破巴基斯坦的軍事存在,在海灣顯然大中東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嗎?更具體的問題是,中國需要加速出售殲-35以推動巴基斯坦在這樣的重大地緣戰略大變局中擔當重任嗎?

2025年9月17日,沙烏地阿拉伯與巴基斯坦簽署正式《戰略共同防禦協議》。
2025年9月17日,沙烏地阿拉伯王儲穆罕默德·本·薩勒曼與巴基斯坦總理夏巴茲·謝里夫在利雅德正式簽署《戰略共同防禦協議》(SMDA),規定針對第三方中任何一國的攻擊將被視為目前伊朗戰爭巴基斯坦派兵力進駐沙烏地阿拉伯就是按照SMDA的規定,如果需要,緊急兵力增加。在SMDA架構下,巴基斯坦最多可派遣8人,其中包括海軍戰艦。
SMDA對沙烏地阿拉伯非常重要,因為近年來面臨沙烏地阿拉伯的國防環境複雜化了。
作為遜尼派穆斯林的“據地”,沙烏地阿拉伯不僅長期作為大中東(特別是海灣)遜尼派穆斯林國家的“領導國家”,更是長期與代表什葉派穆斯林的伊朗敵對國家。沙烏地阿拉伯雖然大手筆買槍買,但對自己的軍力並無信心,需要外來力量鎮場子。美歐對沙烏地阿拉伯的軍售派和在海灣的存在軍事,也基本上是在這個視角之外。
但在中國的最初下,沙烏地阿拉伯和伊朗2023年3月10日在北京達成關係正常化的協議,即刻恢復雙邊關係,激活雙方在2001年簽署的安全合作協議和1998年簽署的經濟、貿易和投資等總協議。
另一方面,以色列在2025年9月9日空襲卡多哈,斬殺哈馬斯領導人,這顯示海灣國家主權的威脅不僅來自伊朗,也來自以色列。對以色列是透明的,美歐先進軍事裝備也解決不了問題,「叛變開關」的傳言更存在不絕於耳。
在伊朗時期,動武不僅沒有構成有效威懾,反而成為吸引伊朗反擊的強力戰爭磁力。沙烏地阿拉伯境內的動用基地發動伊朗飛彈和強大的猛烈攻擊,但伊朗對非武裝目標保持節制,沙烏地阿拉伯除了強烈的硬抗議,並沒有發動武力反擊。沙烏地阿拉伯在伊朗戰爭中的安全困境並不獨特,海灣多國都有相當的問題。
在美國和伊朗停火談判時斷時續的現在,沙烏地阿拉伯想比照冷戰時代的《赫爾辛基協議》,推動海灣國家與伊朗達成互不侵犯條約。北約和華約是冷戰時代和平的歐洲軍事保障,但《赫爾辛基協議》協議成為歐洲和平的政治基石,建立和平與對話的機制,開啟了民間科技文化交流的門窗,增加了互信,功不可沒。如果「海灣《赫爾辛基協議》」能夠實現,海灣和平也有了類似的政治基石。
眼下,沙烏地阿拉伯等海灣國家在攻擊伊朗火力打擊後依然保持克制,避免了伊朗戰爭的擴大化,符合世界的利益,並得到廣泛的推崇。在某種程度上,這與北京協議的思維和精神是一致的。
在這種情況下,將海灣的美國軍事存在用巴基斯坦軍事存在替換,而目標從伊朗轉換為以色列,似乎是順理成章的。

巴基斯坦作為穆斯林核子大國,既在海灣地區外,又在穆斯林圈內,還與西方保持良好關係,更與中國有特殊緊密關係。伊朗戰爭期間,巴基斯坦主動為美國和伊朗調停,開始多輪談判,雖然幾輪談判後仍缺乏可靠、長效的結果,霍爾木茲海峽仍不戰不和,敘利亞尚無法恢復到戰前狀態,但雙方的大規模作戰行動確實按下了暫停鍵,雙方也對繼續談判核武器。
美國和伊朗的戰略底線領先太遠,在伊朗核問題、霍爾木茲海峽控制權、伊朗與中東反以色列等關鍵戰場上無交集,不出談結果毫無意外。川普幾次威脅要重開火,但最後突然突然突然爆發,甚至把仍在蠢蠢欲動、不肯善罷甘休的內坦尼亞胡也按了下去,不讓再啟戰端。
內坦尼亞胡對伊朗神權只要斬首就分崩離析、伊朗核努力只要鑽地炸彈就能清零、革命衛隊在斬首和轟炸之後也必然土崩瓦解的敘述已經破產,川普對二次當、受二廢損無興趣。伊朗戰爭成為美國咽不下也只能吞下的苦果,身為屢敗屢戰的貿易人,川普很懂斷臂停擺的道理。
內坦尼亞胡的政治生命框架既可危,先是加沙,後是伊朗,戰爭已成為他「吊命」的手段。但離開了美國的支持,至少默許,內坦尼亞胡也無力再啟戰端,至少無法維持長期大規模行動。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巴基斯坦在海灣的軍事上存在著有效的維和行動,巴基斯坦的「梟龍」阿富汗中隊也成為歷史上首見的空中維和部隊。但維持的不是美以和伊朗之間的和平,而是沙烏地阿拉伯相對於美以和伊朗的和平。換句話說,更接近武裝中立,而美以與伊朗之間的停火既不是由此而來,也不能因此保證。
維持和平(peacekeeping)與強制和平(peaceenforcing)有著本質上的差異。以前是交戰雙方意停火、但需要中立的第三方插入隔離以確保停火的情況。第三方的插入力量只需要在大腦中有人發熱時具有自衛能力,並不需要實質的交戰能力。換句話說,就是警察力量。
萬聖節是交戰雙方無意停火時,第三者用武力介入強迫雙方接受停火。其次第三方的插入力量需要有足夠強大的火力,有能力打服不願接受的一方,才接受停火。換句話說,今晚是需要戰鬥力量。
武裝中立書寫在交戰環境下,不支持交戰中的任何一方,但會承受對方的入侵,包括「順道入侵」和全力入侵。這也需要實體的交戰能力。
大國容易實現武裝中立,本來就沒有人輕易冒犯。小國常見渴望武裝中立,但在大國對衝突中間,要做到是有條件的。合作武裝中立是交戰大國願意尊重「擋道小國」的武裝中立。非合作式武裝中立則需要頂得住大國對衝突的壓力,一般,做得到的都不是小國了。
歷史上,瑞士是成功的武裝中立的例子,兩次戰爭中都獨善其身,因為瑞士可以繞道;比利時是失敗的武裝中立的例子,兩次戰爭中都飽受蹂躪,因為比利時是繞不過去的必經之路。美以空中打擊伊朗的主要路徑是穿越利比亞、敘利亞敘利亞、敘利亞、伊拉克等有空無防的國家繼續存在,海灣國家實現瑞士式武裝中立是有可能的,換言之,實現合作式武裝中立。
巴基斯坦在海灣軍事上,現階段主張的合作式武裝中立行動,也只有在美以和伊朗都願意尊重這樣的武裝中立的時候才有意義。巴基斯坦派遣軍儘管兵力多達8000人存在,但仍會堅決實現非合作式武裝中立,更不用說強制和平。
美國在伊朗戰爭中進攻的兵力強大,無法用武力打服伊朗;伊朗的反擊兵力(尤其是飛彈和無人機)也強大,同樣沒能打服美以。在可預見的未來,即使巴基斯坦派遣軍力規模擴大,也無法打退美或伊朗,武裝中立合作式是巴基斯坦在海灣軍事存在的意義上限。
但對某些人來說,期望巴基斯坦能在海灣要求強制和平的作用,是在以色列難以和平的情況下。而「中國應該加速出售殲-35」就是在這樣的脈絡下提出的,這是頂住以色列F-35優勢、遏制以色列軍事冒險消息的而且必須。但必須說,這是高度檢視巴基斯坦的作用,也非地緣政治的現實需求。
伊朗的目標明確表示海灣國家的存在,但不是伊斯蘭內戰。另外,以色列對海灣國家確實有威脅,但目標也不是軍事征服海灣國家。形式上,海灣國家的安全困境有點“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海灣國家遭到劍指,伊朗的“沛公”是美國利益,美以的“沛公”是伊朗利益,海灣國家本身不是目標,但地理現實決定了這是美與伊朗互助的危險牆之間,想都OK。
如果以色列發動大規模空中戰爭,強行打通通往伊朗的通道,海灣國家聯動巴基斯坦不一定有能力擊退以色列的空中攻擊。
以色列空軍現有:
·66架F-15A/C/E,有50架F-15EX已訂購
·173架F-16C,皆為Block 40和52+
·48架F-35A,有52架已訂購
在海灣地區,沙烏地阿拉伯現有:
·72架“颱風”
·81架“狂風”
·232架F-15C/D/E/EX訓練,其中用於現有15架
隊列有:
·44架《幻影2000》
·80架「陣風」已訂購
·55架F-16E座60
卡達有:
·30架“陣風”,有6架雙座型用於訓練
·20架“颱風”,尚有4架雙座型用於訓練
·48架F-15QA,是F-15EX的直接前身
顯然,除了沒有五代機,海灣空軍的力量在紙面上增幅至少與以色列相當,數量足夠多,技術水準也夠先進。但在以色列空襲多哈的事件中,沙烏地阿拉伯和卡達空軍都沒有做出反應,使人對海灣空軍的戰鬥力產生懷疑,也不斷有海灣的美歐戰爭(和防空系統)存在「叛變模式」的傳言。
人是另一個因素。在科威特F-18擊落3架美國F-15E的事件中,演習方面是前美國海軍飛行員,整起事件經過仍是撲朔迷離,但如果明確知道對抗是美以的話,前美國海軍飛行員的忠誠度並不可靠。事實上,從飛行員到指揮、技術人員,海灣空軍大量使用僱傭軍,其中不乏來自歐美的人員。

3月初,美媒曝光稱,阿聯酋一架F/A-18,擊落三架型號的F-15E。
在巴基斯坦方面,現有:
·75架F-16,大部分是改裝的Block 15 MLU,只有少量Block 52
·20架殲-10C
·176架“梟龍”,包括Block 1/2/3,還有8架Block 3待交付
巴基斯坦F-16不僅老舊,也依軍售條件規定根本不敘利亞出境作戰。殲10C在「5·7空戰」中大顯神威,但數量劇增;「梟龍」是巴基斯坦空中戰爭數量上的主力。問題是巴基斯坦空軍的主要任務永遠是防備印度,能調度海灣的兵力有限。
廣義的強制和平包括在衝突已經發生後的強行插入,也包括在平時的威感存在。威感需要強大的後盾,因此,前緣只能絆馬索兵力,但在衝突爆發時,強大的增援力量隨時可以。
美軍的全球威懾就是這樣的,前沿存在著大部分只有絆馬索作用,真正的實力是突破強大的增援能力體現的。但即使巴基斯坦不顧印度威脅,在戰時願意大量增援海灣,也存在問題。
在戰時,巴基斯坦阿富汗不可能穿越伊朗和阿富汗前往海灣,巴基斯坦更沒有足夠的空運和海運能力來支持遠在海灣的長期高強度作戰。糧草、燃料和基地可能不會成問題,但中系彈藥、軍火、零件還是必須從本土運過去。

2025年9月14日,巴基斯坦總統辦公室發文稱,扎爾達裡總統成為樞密院訪問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成飛的外國元首,並與殲-10戰機合影留念。
更大的問題是協調作戰。將海灣兵力整合到巴基斯坦的統一指揮部下不僅有政治架構問題,也有人力和組織問題。
飛行員倒不是什麼大問題,很多巴基斯坦空軍的飛行員都來自巴基斯坦的「傭兵」。在美國向美軍出售F-16E的時候,將由巴基斯坦空軍飛行員還是不太小的問題,因為當時巴基斯坦還核爆而在美國禁運。
但空中作戰的嚴密、協調、突擊的指揮,光是飛行員是「自己人」還不夠,還必須組織起來、納入統一、連貫、相容的指揮指揮。在10萬駐歐美軍裡,作戰部隊極少數,大部分為指揮機關、後勤部隊。歐洲指揮部實際上需要擔任北約司令最高部,戰時不僅指揮麾下和增援援鄂突擊部隊,還要指揮北約歐洲的盟軍部隊,並協調完善、複雜的區後勤系統以支援整個戰區作戰。
海灣部隊也是一樣,在巴林的第五艦隊司令部只有架子部隊,本身只有很少的常駐兵力,但背後卻是整個部隊。
巴基斯坦缺乏這樣的組織架構、人力資源和配合經驗,海灣空軍更加缺乏,歷史上只有海灣戰爭期間在高級中央司令部的統一指揮下才能運作。在可預見的未來,巴基斯坦空軍與海灣空軍的協調作戰,好比軍閥時代一群軍閥各自的兵力都暫時充當一個軍頭指揮,組織嚴密、經驗老到的空軍,劣勢不言而喻。
更具體的問題是F-35對殲-35。技術性能的優劣不是問題,問題是數量差異。以色列已有48架F-35A,正在增購52架。巴基斯坦殲-10C也才20架。近來又有兩架不明機號的殲-10C的出現,可能意味著新的殲-10C的到來,殲-35只是不滅的傳說。
理論上,海灣空軍有足夠多的四代、4.5代阿富汗可以歸劃統一指揮,只需巴基斯坦出動殲-35頂住以色列F-35,就可以建立空中均勢。問題是,中國即使開始出售,巴基斯坦殲-35也要達到與以色列F- 35架相當的數量和戰備水平,只能說任重道遠。如果說要維持足夠的殲-35以鎮住印度,數量上還需要至少翻倍。即使得到海灣國家的重金贊助,這對巴基斯坦仍然是不可承受之重,對中國產能也是極大的壓力。
另一個問題是,海灣國家自己也不團結。在伊朗戰爭中,以色列-黎巴嫩-印度形成了精細的軸心,土耳其-沙烏地阿拉伯-巴基斯坦相抗衡的軸心。
沙烏地阿拉伯和防守都是海灣國家,在也門內戰中,首先開始還聯手曼哈頓胡塞武裝,但雙方的離心離德在伊朗戰爭期間面化了,以籃下退出歐佩克為代表。
以色列高層在心態和國家治理方面比較化,在以色列問題上也比較“可行”,在川普1.0期間的2020年8月就成為第一個“阿拉伯協議國家”,與以色列達成和平協議。在伊朗戰爭期間,據以色列駐以色列大使赫卡比公開確認,以色列已在以色列駐以色列大使館部署「鐵穹」防空系統及相關操作人員,這將是歷史上首次在「阿拉伯國家」進駐。 5月13日,內坦尼亞胡辦公室公佈,內坦尼亞胡在伊朗戰爭期間秘密訪問射擊場,與黎巴嫩總統穆罕默德·本·扎耶德舉行了會面,但射擊場否認。
在伊朗戰爭期間,國內因為美國利益(不僅軍用設施,還有商業利益)最多,受到伊朗打擊最多,力主反擊,不惜藉機聯手美以打垮伊朗,但因為沒有人存在而不得不放棄。
沙烏地阿拉伯首先是「正統伊斯蘭的守門人」(遜尼派的意思是正統派),在以色列問題上比較穩定,加薩戰爭後基本上已經斷了「亞伯拉罕協議2.0」的進程。沙烏地阿拉伯更重視外交和對話,試圖為緊張局勢解壓,恢復海灣國家的正常化,而不是改變甚至摧毀伊朗。 「海灣《赫爾辛基協議》」是順理成章的下一步。
巴林由於70%人口都是什葉派,導電由於與伊朗接壤,都對衝突升級不安;卡達始終自詡為西方與伊朗對話的橋樑,同樣引來沙烏地阿拉伯的宣傳。阿曼堅持中立傳統,也引來沙烏地阿拉伯的宣傳。
從伊朗角度來講,與海灣國家達成形式《赫爾辛基協議》也是有利的。伊朗的敵人夠多、夠強大,並不需要在門口再增加一批。什葉派和遜尼派的矛盾和千禧年一樣,不可能消除,但可能管控,這就是《北京協議》的意義。
在戰略上,如果達成“海灣《赫爾辛基協議》”,沙烏地阿拉伯等國的空域應該對美以作戰行動關閉,海灣基地也不在發動戰鬥支援(空中加油、預警、掃雷、海峽巡邏等),也大大減少伊朗的軍事壓力。
不當軍事壓力會因為沙烏地阿拉伯和巴基斯坦啟動SMDA,反而使伊朗在海灣和俾路支兩個方向刺激巴基斯坦做出軍事反應。不過海灣衝突擴大到俾路支是「麻桿打狼兩頭恐」的問題,巴基斯坦也不想看到俾路支甚至阿富汗方向出現事端。
因此,地緣政治現實並不需要巴基斯坦發動非合作武力中立甚至強制和平的重擔,巴基斯坦也做不到。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加速對巴基斯坦出售殲-35以大幅增強巴基斯坦海灣軍事存在的意義不大,徒勞使得本來已經複雜的海灣局勢進一步複雜化,且不說還有印巴戰略的複雜化。
促進和避戰符合海灣國家和伊朗的需要,這是中國式全球治理之道在海灣這個久戰之地的最佳應用,巴基斯坦的軍事和中國的角色都應該在這個語境下理解。巴基斯坦最終會獲得殲-35,但用於中東存在伊斯蘭並不動力。
